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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 擅长竞业限制补偿金

2024-08-26 00:00:54 来源:


广州花都区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 擅长竞业限制补偿金

咨询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专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团队能提供什么服务:

郑思琪律师是熟悉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司法判例,有大量胜诉案例,是广州劳动案件专家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特别擅长竞业协议纠纷、保密协议纠纷、员工保密协议纠纷、竞业禁止、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股东符合退休年龄还可以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广州的司法实践,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符合退休年龄的,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认定为劳务合同纠纷,而非劳动争议。比如下列这个案件,公司股东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之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股东起诉公司的,法院不认定劳动关系。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应该退休。钟某于1952年9月30日出生,至2012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钟某于2021年3月15日入职时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故钟某与花青某公司自入职之日起形成的并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现钟某请求花青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本案在立案时确定的案由为劳动争议纠纷,但经审理,应为劳务合同纠纷,本院对案由予以调整。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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