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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无固定期限合同咨询 劳动法律师解答
2024-06-13 15:02:04 来源: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对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 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特别擅长竞业协议纠纷、保密协议纠纷、员工保密协议纠纷、竞业禁止、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已经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可以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不能拒绝。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员工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拒绝,更不能辞退员工。否则构成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比如以下案例:
李某与广州某邦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于2016年5月25日到期。为此,李某向某邦公司表达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公司只同意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双方争议不一,故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李某邮寄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告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016年6月,李某向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邦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1、劳动仲裁委裁决: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与李某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一审法院判决: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与李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二审法院判决: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事实上解除,某邦公司以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为由拒绝与李某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李某1与某邦公司可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另寻途径解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某邦公司无须与李某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再审判决:本案为劳动争议。 根据李某1的再审申请以及某邦公司、广船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某邦公司应否与李某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终判决:确认李某1与广州某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存在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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