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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高管投资竞业公司咨询劳动法律师
2024-06-13 15:01:23 来源: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市天河区高管投资竞业公司咨询劳动法律师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对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 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特别擅长竞业协议纠纷、保密协议纠纷、员工保密协议纠纷、竞业禁止、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公司高级技术人员在外经营同类企业,可以开除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开除。即使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仅仅基于劳动关系的忠诚义务,劳动者在职期间也不得擅自在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竞争性的工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主要业务部门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自己开业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性的同类业务,显然严重违背劳动者的基本忠诚义务,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导致双方诚信关系根本破裂,劳动关系赖以存续的基础丧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
2012年3月,谢某入职欧某公司,任职项目经理。2020年10月,欧某公司发现谢某在2019年投资了某信公司,某信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欧某公司高度一直,于是向谢某发出《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因此,双方产生纠纷,谢某向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欧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经审理认为,谢某的行为显然严重违背劳动者的基本忠诚义务,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导致双方诚信关系根本破裂,劳动关系赖以存续的基础丧失。 故认定欧某公司解除与谢某的劳动关系合法,并无不当。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可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秉持诚实、善意的动机为正当行为,忠实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此为劳动者之忠诚义务,是劳动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和要求,亦是劳动关系的附随义务,系劳动者理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 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基于忠诚义务,未经用人单位许可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性的同类工作或类似工作,这种竞业限制义务无需约定即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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