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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离婚协议书 离婚专业律师讲解 服务态度好
2025-02-14 16:13:11 来源: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该房屋中女方份额,作为女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这种情况是不是等于该房屋分给了男方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 离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内购房的房产,应该一人一半,如果女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放弃份额,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 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签署流程合法吗?
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并将女方的份额作为抚养费支付给子女,这种安排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约定一定得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存在欺骗行为的,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3. 放弃房产份额,将房产份额作为抚养费,合法吗?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基本义务,离婚协议中将其与房产分割挂钩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该房屋中女方份额,作为女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这种约定是合法的。
4. 签了离婚协议书,房产就全部归男方了吗?
是的。如果上述条件成立,该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该房产就归男方所有了。但是如果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我认为女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房产。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利弊,作出最佳胜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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