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律师

zhengsiqi999.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同居赠与礼物 恋爱期间转账返还彩礼纠咨询律师

2024-07-03 19:06:1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同居赠与礼物 恋爱期间转账返还彩礼纠咨询律师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 【特别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欢迎电话咨询18024521775。

 

郑思琪律师解答:在520情人节这种有特殊意义的时间,送的价值不大的礼物或转账,一般不认定为彩礼,不需要返还。法院在审理未结婚的彩礼返还的案件中,对于恋爱期间的赠与财物是否认定为彩礼,一般会结合双方当地的习俗、当事人赠送财物时的时间和目的、所涉财物的价值大小。

比如这个案件中,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女友王某返还所有财物19万余元。张某起诉时提交了双方的聊天记录、购物发票、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经法院审理,张某确实向王某赠与财物共计19.786万元,其中16万元是银行转账,其余的3万多块是双方恋爱期间购买礼物的支出。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为王某购买的手机以及转账的3万元系张某为增进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张某为王某购买的首饰在特殊时点购买,属于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亦不属于彩礼;张某向王某转账的16万元,时间发生在双方沟通彩礼数额之后,性质也曾由双方明确认可为彩礼,因此,可以认定16万元为张某为达到与王某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部分彩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因此,恋爱期间给付的财物,需要据实判断是否为应当返还的彩礼。张某为王某购买的手机以及转账的3万元系张某为增进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张某为王某购买的首饰在特殊时点购买,属于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亦不属于彩礼;张某向王某转账的16万元,时间发生在双方沟通彩礼数额之后,性质也曾由双方明确认可为彩礼,因此,可以认定16万元为张某为达到与王某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部分彩礼。

 

根据《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张某与王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未有孕育情况,结合双方仅不定期共同居住且时间非常短暂的情况,最终判令王某向张某返还彩礼16万元,驳回了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大家都在看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