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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的单位房子是我出资买的,去世后可以起诉要求直接过户吗
2024-03-18 13:3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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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解答:不能。比如以下这个案例:杨某1出资购买了母亲单位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宿舍的房改房,房产登记在母亲李某名下。李某生前一直与杨某 1一起居住在该房屋内,李某去世后,杨某1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杨某1 所有,杨某2 主张该房屋属于遗产。最终法院认为,虽然该房屋登记时间在李洁祥死亡后,但由于该房屋的出售价格包含了李某的工作岗位、李某与丈夫老杨二人的工龄等因素,相应的福利待遇及政策优惠具有人身属性。故涉案房屋的权属并不能简单从出资来源、合同签订人、产权登记时间等方面判断。即使购房款为杨某1出资,但涉案房屋并非商品房,不依据出资来源、办理购房手续人等而确定其权属,故杨某1现主张涉案房屋为杨某1办理购买手续及实际出资而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杨某1所有,缺乏事实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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