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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资深本地优秀专业律师 故意伤害咨询精神赔偿
2023-12-23 22:05:18 来源: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天河区被邻居、同事殴打,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
1、被同事殴打如果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话,属于民事案件,被打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标准可以参照国家赔偿标准,如下:
《广东省高院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第9条: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损害或者损失的情况综合确定:
(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千元以下。
(2)二十日以上,二个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千元以下。
(3)二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一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万元以下。
(4)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万元以下;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万元以下;
(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五万元以下;
(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十万元以下;
(8)十年以上的,二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十万元以下;
第10条:致受损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损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时间长短限制,在三十万元以下确定。
2、但如果被同事殴打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话,就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实践中各个法院观点存在争议。
但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对此问题作了详细阐述,明确指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判赔范围,即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一样(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财产损失的案件除外)。所以可能未来法院会倾向于不支持刑事案件中的精神抚慰金赔偿,但为了获得被害人谅解,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会通过自愿赔偿被害人的方式,获取被害人谅解书以达到量刑上的从轻考量。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特别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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