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思琪律师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天河区经济社股份分红纠纷律师 居民户口能否分红咨询
2023-08-28 22:10:46 来源:
广州员村居民性质户口能享受村里的分红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要看转为居民户口的时间,如果是整个经济社集体农转居,则不影响集体身份的认定,可以享受分红。如果是在集体农转居之前就已经是居民户口,则不能再享受分红。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认定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从我国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自然共同体特征出发,以成员权理论为基础,以是否依法登记所在地常住户口为形式要件,以是否实际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和是否需要该农村集体的土地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为实质要件,来综合判断。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规定,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审查标准是“户口加义务”的原则。我国现实存在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两种,体现在户口簿上为农业户口与居民户口之分。根据我国以往的户口政策,居民户口人员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待遇,而农业户口人员则只能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依靠土地劳作,自己统筹解决生产、生活等各方面问题,并不享受国家财政给予城市居民的各方面补贴待遇。因此,能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前提,应是有农业户口的农村自然人,而不是拥有居民户口的城市居民。如果允许庆某经联社集体农转居之前就具有城市居民户口人员享有成员资格,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定位、经济结构、管理机制造成巨大冲击,进而动摇农村集体经济制度。
本案中,危某在将户口迁入到庆某经联社处时,就已是居民户口性质,也即危某在庆某经联社2002年10月31日集体农转居之前就已是居民户口,已经享有国家基于其城市居民户口所给予的相应保障和待遇,不属于必须依靠庆某经联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产出取得生存、生活保障的情形,依法不具有庆某经联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且这种情形无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会、社委会讨论和成员大会表决。白云区政府复议决定错误理解《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将户口性质作为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首要审查标准,在明知危某在庆某经联社集体转制前就已经是居民户口性质的情况下,仍认为应由庆某经联社审查或表决确定其成员资格,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后,石井街道办针对危某所作的原行政处理决定待判决生效后自然恢复法律效力。综上,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撤销白云区政府作出的云府行复[2018]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白云区政府负担。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行政诉讼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服务范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集体收益分红、征地补偿款分配、征地拆迁民告官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 大家都在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中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