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思琪律师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天河区股东出资诉讼律师 免除出资效力咨询
2023-09-22 16:29:06 来源:
广州股东可以约定免去出资义务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公司成立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是股东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约定的方式予以免除。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玺某公司是否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28.08万元的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某提起本案诉讼之时,约定的出资期限已经届满,玺某公司应履行出资义务。至于玺某公司对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其应出资31.2万元的约定不确认,认为双方协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出资的说法,法院认为,公司成立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是股东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约定的方式予以免除,而且在本案审理期间,碧某公司的工商登记仍是存续经营状态的公司。综上所述,玺某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玺某公司应就其未足额出资部分28.08万元(31.2万元-3.12万元)向碧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公司股权及合伙类纠纷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股权转让纠纷、公司破产清算纠纷、合伙入伙退伙纠纷、合伙解散纠纷等公司诉讼类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 大家都在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中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