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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专打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没有前书面合同 微信记录能打赢
2025-08-06 14:21:09 来源:
☎️ 郑思琪律师咨询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当事人遇到的问题】卖方通过微信发对账单,买方不回复确认,能视为默认欠款金额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若有完整证据链,法院可能采信。例如,广州某案件中,双方长期通过微信对账,买方对账单未提出异议,法院结合订单、送货单等证据,认定欠款金额成立。
【参考案例-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买方对账单不确认但无相反证据,且有其他交易凭证佐证的,可认定账单金额有效。
【法院判决书原文】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 某旷公司主张某盈公司尚欠其货款471158.2元并提交了《采购订单》《外协生产采购结算单》及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某盈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予以反驳并确认尚欠货款金额,故一审法院对某旷公司主张的欠款事实予以采信。
【专业律师服务】
处理货款对账纠纷,协助固定微信记录、订单等证据,代理起诉追讨欠款。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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