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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擅长合同无效律师咨询
2025-02-17 16:48:32 来源:
咨询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出租人出售房屋没有告知承租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合同有效。我国曾经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是该规定已经被废除。根据最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简介】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章某起诉广州羊某公司在未通知其的情况下,将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xxx号xxx房出售给王某,妨碍章某形式优先购房权,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最终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章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书意见】
本院认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羊某公司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是羊某公司与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王某已经向羊某公司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也已进行网签备案登记,经法院调查,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该合同真实有效。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团队深耕于合同法律领域(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代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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